以河南商丘为例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321元,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,按照每人每年25501元执行;其它时期入伍的,按照每人每年24901元执行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78元,按照每人每年9948元执行。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、农村籍满60岁退伍老兵,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504元,按照每人每年10584元执行。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、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(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)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92元,按照每人每年8772元执行。
因公致残和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的待遇也所有提高,残疾军人(含伤残人民警察、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、其他因公伤残人员)根据伤残等级和性质不同分别提标,一级因公131880元,一级因病124164元,每级涨幅不同,标准不同,十级因战致残的每年14400,十级因公致残的每年11964!“三属”、在乡复员军人、带病回乡退役军人、参战退役军人、参试退役军人、老年烈士子女、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普遍提高。
这次优抚对象优抚和生活补助提高是连续20年上涨,党和国家没有忘记退伍老兵,随着物价的飙升,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也在深入的调研,不断出台新的政策,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崇的职业这一目标也在一步步的实现!